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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数学学院研究生调剂遴选细则
一、遴选条件
符合下述条件的考生可进行调剂: ①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②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③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④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当相同;⑤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不得调入以上7个专业;⑥专业目录里没有的语种,不能接受调剂,尤其是专业目录中只招收非英语语种的。⑦在专业知识领域相同或相近的情况下,学术型可转学术型或专业型,专业型可转专业型;⑧教育硕士专业调剂要求具有相同的专业背景;⑨其他未尽要求按国家规定执行。
二、遴选规则
1.按申报时间顺序,一般24小时为一个办理批次。批次内由数学学院复试工作小组依据考生本科专业与调剂专业的相似度、考生大学专业所在学科总体水平情况、考生科研和获奖情况、考生初试成绩、工作年限等因素综合评价予以确定。对来自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在同一调剂批次内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2.调剂复试根据网上报名情况安排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为:超过或达到调剂计划200%的按200%复试,低于200%的全部参加复试。
三、调剂方法
调剂考生自愿通过国家“研招网”调剂系统填报符合调剂要求的相关专业,办理相关手续,并参加本校复试,复试要求与学校一志愿考生相同(报考我校一志愿上线考生可根据考生本人实际情况也可以进行调剂)。
第一批次调剂时间:3月22日—3月28日;
复试时间:3月30日—3月31日。
四、工作程序
1. 学院成立2019年研究生调剂遴选领导小组,由院长、书记担任组长,主管院长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学术委员会和导师代表组成。
2. 学院根据学校提供的调剂考生名单,对调剂考生按照上面遴选规则进行综合评价,确定调剂考生复试名单。
五、复试办法
详见学院网站公布复试细则。
六、本细则由数学学院研究生调剂遴选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数学学院
2019年3月21日